新聞動態
貨物索賠及退件處理
發布日期:2016-06-27 14:44:35
1、由于雅超主觀因素,在操作上的過失或人為的疏忽而造成快件的損毀或丟失,由雅超負責賠償。
2、由于海關布控、罷工、戰爭、自然災害、港車布控、航班延誤或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損失,或由于快件代理對快件的操作步驟處理不當及客戶提供的地址、發票等資料有誤或不及時而造成的延誤、損毀或丟失,或由于收件公司不配合海關清關或無法提供清關文件而產生的清關延誤、退回甚至被海關充公沒收,雅超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遺失或損毀快件的賠償根據《華沙公約》有關規定理賠,包裹類快件按發件公司提供的形式發票上申報的海關聲明價值賠償,但每票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100美元。
4、雅超不承擔任何因快件遺失、損壞或延誤引起的連帶損失。
5、要求索賠的快件,應在有效時間內用雅超提供的固定索賠表格,以書面形式向雅超客戶服務部提出索賠。超過索賠期限,雅超不再接受索賠。
6、快件代理在快件發出后,要求雅超中途停止服務的,在雅超未將快件交給轉運代理時可以操作,如果快件已經交給轉運代理后,將不能保證可以中止服務。
7、由于快件地址錯誤或其它原因以致無法派送,或由于收件人不愿或無法提供清關文件而使快件在目的地海關無法清關的,如果發件人要求退回的,雅超可以安排退件,但發件代理必須支付退件費。如發件公司不愿退回的,做自動放棄處理,由目的地國家海關銷毀,但發件代理仍須支付快件的運費。退回到雅超的快件,如果發件的快件代理在一個月內沒有進一步指示,雅超有權銷毀這些快件,否則將向發件代理收取倉租。